公積金提取怎么弄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1999年4月3日國務院令第262號發布根據2002年3月24日《國務院關于修改的決定》和2019年3月24日《國務院關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修訂)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二)離休、退休的。
【拓展資料】;
二、所需材料
1、身份證原件1份
2、I類個人結算賬戶原件
3、離休證、退休證或相關證明原件1份(非必要)
4、《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承諾書(授權書)》:點此下載(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三、辦理地點及辦理時間
點此查看:青島市各區市公積金管理處地點及服務時間
四、網上辦理入口
青島住房公積金官網個人網上營業廳:點此進入
“青島公積金”微信公眾號智慧網廳:點此進入
“青島公積金”APP:點此下載
五、辦理流程
(一)柜臺辦理流程
1、受理申請: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職工本人或委托他人持相關證明材料到公積金中心任一管理處申請辦理。
2、審核:經審核符合提取條件的,公積金中心將提取金額劃轉至提取申請人與公積金中心約定的提取結算賬戶。
審批標準:對符合提取條件的公積金中心當即辦結,對申請人提供的相關資料需要調查核實的,公積金中心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做出準予或者不準予提取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
3、辦理結果:符合條件的,準予提取,提取資金轉入職工提取結算賬戶中;不符合條件的,一次性告知。
(二)網上辦理流程
1、在線刷臉開通住房公積金網上營業廳(個人專業版):通過“青島住房公積金網個人網上營業廳”模塊,輸入職工身份證號碼、姓名、職工編號、認證手機號等信息,支付寶刷臉認證在線開通住房公積金網上營業廳(個人專業版)。
2、登陸住房公積金網上營業廳個人專業版、微信公眾號及手機APP辦理: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男滿60歲,女滿55歲)且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已封存的或已在本市社保機構辦理離退休登記且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已封存的,可以通過住房公積金網上營業廳個人專業版、微信公眾號或手機APP自助辦理提取。
操作流程:青島市離退休職工公積金提取網上辦理操作流程(附入口)
3、符合條件的,準予提取,提取資金轉入職工提取結算賬戶中;不符合條件的,一次性告知。
審批標準:共享政務信息驗證
說明:按照山東省大數據局、青島市大數據關于省統一身份認證平臺的工作要求,省統一身份認證接入網廳后,已開通住房公積金網上營業廳(個人專業版)的個人用戶,經山東省人民政務網、山東政務服務網身份認證后,從政務服務模塊可直接進入住房公積金網上營業廳(個人專業版),無須二次登陸。
點擊查看:青島市公積金網上營業廳用戶身份認證接入網廳操作流程
六、辦理時限
3個工作日。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并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準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七、可用結算賬戶
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已備案登記的銀行I類借記卡,其中已備案登記的銀行I類借記卡僅限于,建設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光大銀行、青島銀行、青島農商銀行;恒豐銀行、招商銀行。
青島提取公積金需要什么材料
青島提取公積金需要材料:《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承諾書(授權書)》;提取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個人賬戶已納入中心集中封存戶管理的職工僅需提供身份證原件);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應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購買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應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1)購買新建商品房或保障性住房的,應提供購房合同原件和全額購房發票原件或提供購房合同原件和契稅完稅憑證原件;已辦妥房屋產權證的,應提供房屋產權證原件和全額購房發票原件。購買本市經濟適用住房的,還可按照《購買我市經濟適用住房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交付首付款業務辦理規程(試行)》的規定,辦理轉賬手續。
(2)購買再交易住房的,應提供過戶后的房屋產權證原件和全額購房發票原件或提供過戶后的房屋產權證原件、購房合同原件和契稅完稅憑證原件。
(3)購買拆遷安置住房的,應提供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合同(或協議)原件和補繳差價發票原件。已辦妥房屋產權證的,應提供房屋產權證原件和補繳差價發票原件。
2.職工建造、翻建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應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房屋產權人與施工單位簽訂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決算資料和付款發票原件(翻建還應提供原房屋產權原件)。農村進城務工人員在戶口所在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應提供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原件或房屋所有權證原件以及付款發票或收據原件。
3.職工大修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應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有資質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證明、房屋產權人與施工單位簽訂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決算資料、付款發票及原房屋產權證原件。其中,職工的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時,應提供婚姻關系證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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