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提!!非在職職工公積金賬戶可集中封存 符合條件的申請提取
近日,記者從青島市政務網獲悉,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非在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管理發出通知。通知明確規定,員工與原工作單位解除勞動關系,不符合轉賬、注銷條件的,可以辦理個人賬戶集中封存手續。已納入集中封存戶管理的,符合條件仍可提取住房公積金。
根據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青島非在職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可按《住房公積金收集業務標準》進行(GB/T51271-2017)納入本市住房公積金集中封存戶管理。
員工與原工作單位解除勞動關系,不符合轉讓、注銷條件的,單位應當在30日內辦理個人賬戶集中封存手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為管理集中封存的員工賬戶設立集中封存戶。單位申請納入集中封存戶管理的,由單位經辦人填寫《青島市住房公積金轉讓申請書》(加蓋單位預留印章)或《青島市住房公積金集體轉讓申請書》(加蓋單位預留印章)到管理處辦理。開設住房公積金單位版網上營業廳的單位可以通過網上營業廳辦理。
非在職職工申請的,應當持身份證原件、失業登記管理部門頒發的失業證書或者青島職工社會保險保險證書(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自助打印)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任何管理辦公室辦理。其中,青島職工社會保險保險證書當前繳費保險中的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三種狀態是否為非在職職工。
在集中封存戶轉讓方面,如果員工被新單位聘用,單位經辦人或員工應持以下要求到新單位繳納住房公積金業務所屬管理處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讓手續。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員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已納入集中封存戶管理,符合《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提取條件的,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半島記者)

根據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青島非在職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可按《住房公積金收集業務標準》進行(GB/T51271-2017)納入本市住房公積金集中封存戶管理。
員工與原工作單位解除勞動關系,不符合轉讓、注銷條件的,單位應當在30日內辦理個人賬戶集中封存手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為管理集中封存的員工賬戶設立集中封存戶。單位申請納入集中封存戶管理的,由單位經辦人填寫《青島市住房公積金轉讓申請書》(加蓋單位預留印章)或《青島市住房公積金集體轉讓申請書》(加蓋單位預留印章)到管理處辦理。開設住房公積金單位版網上營業廳的單位可以通過網上營業廳辦理。
非在職職工申請的,應當持身份證原件、失業登記管理部門頒發的失業證書或者青島職工社會保險保險證書(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自助打印)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任何管理辦公室辦理。其中,青島職工社會保險保險證書當前繳費保險中的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三種狀態是否為非在職職工。
在集中封存戶轉讓方面,如果員工被新單位聘用,單位經辦人或員工應持以下要求到新單位繳納住房公積金業務所屬管理處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讓手續。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員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已納入集中封存戶管理,符合《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提取條件的,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半島記者)

欄目索引
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