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辦!!青島人 公積金發布了兩項新政 提取和個人貸款
青島新聞網4月8日訊(記者 李倍)今天,記者從青島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經市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準,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了兩項新政策,包括舊社區改造提取公積金和青島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措施。兩項新政策將于2020年5月9日正式實施。

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可提取住房公積金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的《城經濟負擔,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的城市舊社區改造試點計劃,以及城市發布的青島舊社區改造試點工作計劃通知,進一步推進現有住宅電梯安裝通知等相關政策,在研究的基礎上,結合城市的實際情況,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起草了我市老舊小區改造提取住房公積金相關事項的通知,自2020年5月9日起正式實施。
本政策的主要內容包括舊社區改造項目和現有住宅電梯安裝項目:
舊社區改造項目的公積金提取范圍為我市批準的舊社區改造項目范圍內的房屋所有人及其配偶。城市舊社區改造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在提取時間和金額方面,老城區改造工程竣工驗收后,業主及其配偶可在實際個人出資額內提取一次(扣除政府獎勵和補貼資金)。職工可以按照我市提取管理辦法規定的流程,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供房屋產權證原件和實際出資證原件付款發票或收據)。員工配偶還應提供原婚姻證明。
現有住宅安裝電梯項目的公積金提取范圍為實施現有住宅安裝電梯項目的房屋所有人及其直系親屬,可以以其名義提取住房公積金安裝電梯。直系親屬是指房屋所有人的配偶、父母和子女。
在提取時間和金額方面,房屋所有人及其直系親屬收后,業主及其直系親屬可在實際出資額內提取電梯施工費用(不含電梯運行維護費用)(扣除政府獎勵補貼資金)。
職工可按照本市提取管理辦法規定的流程,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供現有住房安裝電梯協議原件(含費用分攤方案)、現有住房安裝電梯項目驗收報告原件、房屋產權證原件、實際投資證原件(付款發票或收據)。員工直系親屬提取的,還應當提供關系證明原件(結婚證、戶籍簿或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
值得注意的是,同一加裝電梯項目中的其他職工再次提取的,可以不再提供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協議書原件、既有住宅加裝電梯項目驗收報告原件等同一項目中的共性材料。
住房公積金貸款新政發生了三大變化
為支持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職工購買自住住房,進一步規范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我市重新制定并發布了《青島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
記者了解到,新貸款政策調整的政策事項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實施認房認貸申貸條件政策。實施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上級主管部門的政策要求,申請我市公積金貸款的,貸款申請人購買的房屋必須為家庭第一套自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房;購買第三套以上房屋或兩次使用公積金貸款的職工家庭不得申請公積金貸款。其中,職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住房套數為我市房地產部門信息系統中記載的自住住房套數。
二是實施住房套數差異化貸款政策。落實上級政策要求,一是首付比例政策。購買第一套房的,最低首付比例按現行規定執行30%。購買第二套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二是貸款利率。第二套住房貸款利率按同期第一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利率的1.1倍執行;取消原二次公積金貸款利率的1.1倍。
第三,統一最高貸款額度政策。參照商業銀行和公積金銀行間實踐,不再實施新住房和二手住房、第一貸款和第二貸款差異化最高貸款額度政策,統一按照現行雙存款員工最高60萬元,單存款員工最高36萬元,保護存款員工的貸款權益。同時,存款余額倍數按經濟適用房20倍和其他類型住房15倍的標準執行。

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可提取住房公積金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的《城經濟負擔,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的城市舊社區改造試點計劃,以及城市發布的青島舊社區改造試點工作計劃通知,進一步推進現有住宅電梯安裝通知等相關政策,在研究的基礎上,結合城市的實際情況,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起草了我市老舊小區改造提取住房公積金相關事項的通知,自2020年5月9日起正式實施。
本政策的主要內容包括舊社區改造項目和現有住宅電梯安裝項目:
舊社區改造項目的公積金提取范圍為我市批準的舊社區改造項目范圍內的房屋所有人及其配偶。城市舊社區改造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在提取時間和金額方面,老城區改造工程竣工驗收后,業主及其配偶可在實際個人出資額內提取一次(扣除政府獎勵和補貼資金)。職工可以按照我市提取管理辦法規定的流程,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供房屋產權證原件和實際出資證原件付款發票或收據)。員工配偶還應提供原婚姻證明。
現有住宅安裝電梯項目的公積金提取范圍為實施現有住宅安裝電梯項目的房屋所有人及其直系親屬,可以以其名義提取住房公積金安裝電梯。直系親屬是指房屋所有人的配偶、父母和子女。
在提取時間和金額方面,房屋所有人及其直系親屬收后,業主及其直系親屬可在實際出資額內提取電梯施工費用(不含電梯運行維護費用)(扣除政府獎勵補貼資金)。
職工可按照本市提取管理辦法規定的流程,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供現有住房安裝電梯協議原件(含費用分攤方案)、現有住房安裝電梯項目驗收報告原件、房屋產權證原件、實際投資證原件(付款發票或收據)。員工直系親屬提取的,還應當提供關系證明原件(結婚證、戶籍簿或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
值得注意的是,同一加裝電梯項目中的其他職工再次提取的,可以不再提供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協議書原件、既有住宅加裝電梯項目驗收報告原件等同一項目中的共性材料。
住房公積金貸款新政發生了三大變化
為支持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職工購買自住住房,進一步規范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我市重新制定并發布了《青島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
記者了解到,新貸款政策調整的政策事項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實施認房認貸申貸條件政策。實施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上級主管部門的政策要求,申請我市公積金貸款的,貸款申請人購買的房屋必須為家庭第一套自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房;購買第三套以上房屋或兩次使用公積金貸款的職工家庭不得申請公積金貸款。其中,職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住房套數為我市房地產部門信息系統中記載的自住住房套數。
二是實施住房套數差異化貸款政策。落實上級政策要求,一是首付比例政策。購買第一套房的,最低首付比例按現行規定執行30%。購買第二套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二是貸款利率。第二套住房貸款利率按同期第一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利率的1.1倍執行;取消原二次公積金貸款利率的1.1倍。
第三,統一最高貸款額度政策。參照商業銀行和公積金銀行間實踐,不再實施新住房和二手住房、第一貸款和第二貸款差異化最高貸款額度政策,統一按照現行雙存款員工最高60萬元,單存款員工最高36萬元,保護存款員工的貸款權益。同時,存款余額倍數按經濟適用房20倍和其他類型住房15倍的標準執行。
欄目索引
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