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提取公積金咨詢網_中介代辦代提取
      代提!!青島職工失業兩年以上可提取公積金存儲余額
      黨組書記、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主任王春芳近日在網上做客,與廣大網友就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惠民效益主題進行了交流。網上談話結束后,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集中回答了近30個因時間關系未能現場回答的問題。

      失業后可以提取公積金嗎?根據市民的提問,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介紹,根據規定,員工與本市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2年(含2年)以上的,可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的存儲余額。符合提取條件的,應當提供失業登記部門出具的失業登記2年以上的失業證明原件;更換證書的,應當提供更換后的失業證明、失業登記部門出具的《職工失業確認書》原件和身份證復印件,并提交原單位,原單位經辦人應當為公眾辦理提取手續。

      銀行還貸多久才能提取以前的公積金還貸?在這方面,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根據規定,員工償還市商業住房公積金本息,員工及其配偶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但夫妻總提取金額不得超過年度貸款本息總額。提取時,應提供原住房貸款合同和銀行出具的還款明細(銀行存折或銀行印章的住房貸款還款明細)。(青島晚報/青島/青網 記者 李德銀)

      [編輯: 張珍珍]